小關's profile破落故城BlogListsGuestbook Tools Help

Blog


    August 31

    The Background Of Isabella--From Southern Weekend

    一个伊莎贝拉,三个草根的梦




    南方周末    2006-04-20 16:14:32

     

      《伊莎贝拉》是杜汶泽和彭浩翔合作的不是兄弟公司首部作品;杜汶泽首次当主角,首次当监制。(图片由剧组提供)

      彭浩翔()导演的《伊莎贝拉》让金培达()成为第一个获得柏林电影节最佳音乐银熊奖的华人
    (
    本报资料图片)


      彭浩翔、杜汶泽、金培达在电影业里挣扎,为的是养家糊口,还捎带着一点自己的梦想,《伊莎贝拉》给他们一个共同圆梦的机会……
      一个伊莎贝拉,三个草根的梦
      
      本报记者 袁蕾
      
      选我,还是选施瓦辛格
      彭浩翔没买车,甚至没去学开车。跟香港绝大多数市民一样,他喜欢揣着一张八达通卡,每天坐地铁上班,不停开会不停工作,然后坐地铁下班。他喜欢在地铁里转来转去,偷偷地听旁边人讲话,尤其是男女吵架。
      不工作的时候,他常会陷入发呆状态,然后用各种的奇怪想法来打发。有次,他看到桌上咖啡旁的白糖,就把它们倒在桌上,堆成毒品的样子吸进嘴里。这个点子后来用在反映大学生苦闷生活的影片《AV》里——这部电影的创意来自陈凯歌自传《少年凯歌》第一段的一句话:人到13岁,自以为对这个世界已相当重要,而世界才刚刚准备原谅你的幼稚。
      1990年,彭浩翔17岁,他在《电影双周刊》看到一个广告,香港电影学院将举办电影编剧课程,一共12课,每课两小时,学费是1080元。
      彭浩翔身上只有80元。他把爸爸约出来吃饭——父母离婚后,他跟着妈妈过。这顿饭的结果是,他从爸爸那里拿了500元,又找姑妈拿了500元,加上自己的80元,交了学费。他梦想着12课上完,就能学到大卫·林奇的编剧手段,成为香港的莎士比亚
      编剧课如期结束,他没有学到大卫·林奇的编剧手段。彭浩翔找老师算账,要他带自己进入编剧界。老师的建议是:想当编剧,先当影评人;想当影评人,先在报纸上发表影评。
      彭浩翔兴冲冲地把自己写的影评寄到了一家报社。报社编辑告诉他:我们只接受影评人的影评,你没有发表过影评,不算影评人。
      面对鸡生蛋,蛋生鸡难题,彭浩翔找到一份发行量不大、编排得密密麻麻的报纸,拿出自认为写得一般的影评,从电影杂志上剪下剧照,一并拿给排版公司,按照那份报纸的版式、字号,把影评、剧照和自己的名字排了上去,弄出一份剪报复印件。他把剪报复印件连同自己最得意的影评寄给了最初那家报社,同时附上一封诚恳的信:我听取了编辑的教诲,努力提高文字功底,影评终于得以见报……
      一个星期后,彭浩翔最得意的影评终于见报了。
      当影评人要多看电影。1993年,施瓦辛格主演的《幻影英雄》上映,彭浩翔跟平常一样要看首映。《幻影英雄》片长不是之前宣传的90分钟,而是120分钟。30分钟误差,意味着要占用原本用来陪女朋友逛街买碎花长裙的时间。女朋友要他作出抉择:选我,还是选施瓦辛格?彭浩翔当机立断:选施瓦辛格!女朋友当场分手,初恋就此结束。
      
      坐在我旁边的总是影帝
      《头文字D》是周杰伦的第一部电影,当时他在片场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。杜汶泽安慰他:以后这部影片参加颁奖礼,你会坐在我旁边,知道吗?一般颁奖礼上,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总是最后的影帝。
      杜汶泽不看影评、不看报道、不问别人自己演得好不好,每次自己参与的电影上映,他只会给一个人打电话听反馈,黄秋生说我演得好,那就是好;黄秋生说不好,那就是不好。
      1994年,杜汶泽12岁,没有工作,也从没想过当演员。亚洲电视台一个监制问他有没有兴趣当演员,杜汶泽只问了一个问题:有没有钱?监制回答:有,大概几千元。
      在香港生活,几千元是完全不够的,但总比没有工作好。于是,杜汶泽开始跑龙套。
     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踏入演艺圈后的第一个理想:一套不臭的戏服。
      他出演的第一部电视剧是清装戏,演一个太监,有台词———“喳!
      那个衣服是很臭很臭的,帽子好像30年没洗过,回去家里洗头洗3天都洗不干净,那时候的理想就是有一套比较干净的戏服。
      拍了一两部电视剧,杜汶泽开始有了干净戏服,他开始梦想能有的对白。
      又拍了一两部电视剧,1995年,杜汶泽在连续剧《精武门》中演精武门学员,开始有对白。这时他想:什么时候我能演上有名字的角色呢?
      早在1995年前后,彭浩翔就找过杜汶泽。彭浩翔当时也在亚洲电视台,给综艺节目写稿,两人不熟悉,只在走廊上偶尔点头打打招呼。他拿出一个自己创作的剧本———《买凶拍人》,告诉杜汶泽:这个剧本很适合你,你一定要来演男主角。
      杜汶泽十分认真地看完剧本,郑重地向彭浩翔建议:你去找份正正常常的工作吧。
      又拍了几部电视剧,杜汶泽的角色开始有名字。到了1997年,他在电视剧里的角色开始拥有自己的房间。
      我最开心的是有自己的房间,戏里面讲一家人,我演阿龙,通告上会说:阿龙的家,一场、两场……”
      这时,他才敢梦想拍电影。1999年,他在小成本鬼片《尸气逼人》演了一个小配角。此后的6年里,杜汶泽一口气出演了30多部电影——全部是负责搞笑的配角,包括让我身价涨了10的《无间道》里的傻强
      2005年,杜汶泽为自己设定的梦想是:拍一部电影,不要是喜剧,最好还能当一次主角。
      
      电影原声唱片上只有你的名字
      彭浩翔离开亚视之后,没听杜汶泽劝告,去找份正正常常的工作,而继续拿着自己的剧本到处给人看。
      1997年的一次聚会上,彭浩翔认识了金培达。当时金培达已经给陈可辛的多部影片配过乐,在电影圈颇有名气。彭浩翔很兴奋地告诉金培达:我快要拍电影了,希望你到时能担任电影配乐。
      彭浩翔还记得金培达微笑着拍着他的肩膀说:我很喜欢帮新导演。
      他们之间的合作还要推迟几年。1998年,彭浩翔成功地将自己写的剧本《全职杀手》卖给了刘德华,但无法说服投资人让自己当导演。《全职杀手》的导演是有票房保障的杜琪峰。直到2001年,彭浩翔才当上导演,金培达也如约与他合作,为《买凶拍人》配乐。
      金培达很喜欢跟新导演合作,马楚成第一部电影是他做的,冯德伦的新片也是他做的,现在他正帮一个台湾新导演苏照彬做。跟新导演合作,意味着未来的工作机会,导演跟电影配乐的关系比较有延续性,杜琪峰找钟自荣,刘伟强找陈光荣,陈可辛找我,一路下来基本上就定型了。金培达说。
      其实做电影配乐的从来都很被动。金培达说,做流行音乐,你可以开个公司,签个歌手,专门让他来唱。但做电影配乐没可能自己开个电影公司,签个导演,专门给他写配乐吧?
      如果按一分钟音乐值多少钱来说,电影配乐很不划算。金培达的计算很简单:在香港做电影配乐,报酬一般是5位数到6位数,有时候100分钟的电影,需要80分钟的配乐;一首主题曲的价钱也是5位数,但是只需要做4分钟音乐。
      让金培达迷恋的是电影配乐给他带来的成就感:电影配乐是你一个人的事,电影原声唱片的封面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。流行音乐唱片以歌星为主,看不到你。
      当然,电影是导演的东西,观众还是不会记得你。金培达补充说。
      
      谁知道澳门的路上有没有草?
      后来,彭浩翔又恋爱了,对象是一位澳门葡籍女孩。他们一有机会就在澳门逛,逛遍了大街小巷。彭浩翔当时穷得只能每两周买一次船票到澳门去她。几个月后,两人分手了。一年后,女孩给彭浩翔寄了一张明信片,说自己考上了警察。两人失去了联络。
      在香港,两个人分手之后,可能永远都不会撞见。但澳门很小,这条街分手,很可能下条街就遇到了。彭浩翔很喜欢重复这句话。
      拍完《大丈夫》后,彭浩翔跟杜汶泽聊天。杜汶泽突然问:会不会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自己的女儿,但自己并不知道呢?两人就着这个问题谈了下去:如果女儿回来找你,你会不会怕?会怕,会越想越怕,但也越来越有趣。
      彭浩翔回去以后,开始写剧本。他用在电视拍摄上的时间没有一部超过16天,用在写剧本上的时间没有一部少于10个月。用了1年左右时间,《伊莎贝拉》的剧本出来了。
      故事发生在澳门,主角是警察:中学时,伊莎贝拉怀上了阿成的孩子。阿成陪伊莎贝拉去拿掉孩子时,偷偷溜走,从此两人再没联系。阿成后来当上了警察,他与上司一起,与走私集团勾结。澳门还有几个月就要回归,当局对警务人员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,犯罪集团准备让阿成一个人顶下所有罪行。这时,一个女孩突然闯进了警察阿成的生活,声称自己是他和伊莎贝拉生下的女儿……
      彭浩翔拿着这个剧本到处找投资的时候,已经拍过《买凶拍人》、《大丈夫》和《公主复仇记》,但媒体上仍然称呼他一个新导演。他找了两三家电影公司,老板们的结论惊人地相似:钱可以给,但不会给那么多。在他们看来,这个故事既没有动作场面,又只是讲两个人的故事,不会太花钱。他们甚至建议:整个剧组住在澳门,开销太大了,其实可以不用真去,就在香港取景,观众看不出来。
      2005年,3无间道的成功,让杜汶泽在寰亚公司也能说点有效果的话了。他帮彭浩翔牵线,找到了林建岳———在香港电影最低潮的时候,投资3000万港币拍《无间道》的人。接下来的事情就一帆风顺了:林建岳同意投资,同意影片在澳门拍,同意由杜汶泽当男主角。
      杜汶泽顺便也实现了自己刚刚产生的一个梦想:当监制,管钱。
      彭浩翔找投资困难,还跟他想改造澳门有关。比如,男女主角在石头街道上散步那场戏,女主角走几步就踢掉鞋子,走过去,穿上,再踢掉。彭浩翔需要石路上有草:多点草,让人觉得澳门没有那么多人。如果一个地方太忙,有很多人来来回回,草是没有办法生出来的。不幸的是,现实中的澳门,绝大部分地方的确有很多人走来走去,石缝里没有什么草。彭浩翔提前几个星期让人去石头缝里撒草种,隔一个星期去看看,自己亲手再补撒上种子——“总有不被路人踩到的草。没有电影公司认为这是坏点子,观众会留意到爆炸的烟火,但有几个观众会留意到路上石缝里的野草?
      杜汶泽管钱,这一切都好办了。
      彭浩翔和杜汶泽再次找来金培达为影片配乐。但这次,金培达开始认为电影不光是导演的东西了,他想让音乐说更多的事情。杜汶泽跟梁洛施台阶上那一段,他们是有台词的。但我觉得只有音乐,没有声音。金培达在这个问题坚持不让步。最终公映的电影里,这一段只有音乐,没有台词。
      最终,《伊莎贝拉》花掉了1000万。彭浩翔惟一觉得不足的是,澳门其实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小,在澳门拍戏的15天里,他从来没有遇到那个澳门女孩。

    PS:

    Isabella,伊莎贝拉,西班牙语:上帝的承诺。

    《伊莎贝拉》故事以澳门为背景,澳门曾是葡萄牙殖民地,金培达于是采用葡萄牙音乐作配乐。他说,是次选用的葡萄牙Fado音乐给人怀缅和孤寂的感觉。他为《伊》创作的配乐,均加入Fado的感觉,而片末更采用一首纯Fado乐曲。此电影原声大碟收录了主题曲"O Gente Da Minha Terra",特别收录梅艳芳最经典曲目"梦伴"
    《伊莎贝拉》作为唯一入围第56届柏林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华语片,最终夺得了最佳电影音乐银熊奖。路透社在评点香港导演彭浩翔的这部新片时认为:《伊莎贝拉》是一部柔和而又悲伤的影片,两位男女主角憧憬着明天,却被自己的昨日紧紧束缚着,有一种无助的美。这样的影片值得褒奖。

     

    August 30

    My Comment On Fado In Isabella

    Fado最具特色的乐器:(以其重要性为序,吉他是最重要的)

    女高音、吉他、大提琴、’The King Of Instruments’——钢琴、小提琴、风琴

     

    Fado的来源:

    君可在百度上搜索或查阅音乐典籍,此处不作赘言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 我第一次接触Fado,是在看一部名为Isabella的极为优秀的香港电影的时候。

           上高中以来,由于Career的关系,其实一直都在压抑自己的情感,平时很少听那些感伤的歌,因为我是个感情用事地无可救药的人,一旦发起疯来,可以一晚坐在书桌前,对着一大堆数理化练习题,一个字都写不下,满脑子全是回荡的旋律,无法回复正常。这样的话,活得很快乐,也活得很简单。

           直到我今年7月份第一次看Isabella,当时还不知道关于这部电影的任何背景,也不知它获过什么奖,只是因为一年前在南方都市报上面看过它的名字,突然心血来潮,就down来看了。部超过10分钟,我马上注意到这部电影的配乐不简单。

           我有几个为数不多的最为傲人最具自信的本钱,一是我读过的书,二是我听过的音乐,三是几件我创作的艺术作品,四是我的打机天赋,五是我的赛车天赋然而,Isabella的配乐,却是一种我从未接触过的音乐风格,甚至连听都没听过。

           没有过多具有歌唱性的旋律,也没有多么华丽的配器和声,甚至在音乐中留有很多“空白”。有时候,只是一把吉他独奏;有时候,是一把大提琴加上钢琴的伴奏。简简单单的几个音,略显单薄,然而足以撩拨听者的心弦。

           从源头来说,FadoTangoJazz有一些共同处。它们可以说是一种来自红灯区的乱耳丝竹。然而,经过众多音乐大师的神笔,这些原本低俗不堪的文化被赋予非凡的美学价值(譬如Piazzolla一人便救活了TangoJazz方面做出贡献的音乐家很多,此处不一一列举)。甚至到现在,听说只要踏入葡萄牙任意一个酒馆,都可以看到一个女郎为酒客唱Fado。结合这一点就可以更深入地理解Fado了。

           无论是艺术鉴赏还是艺术创作,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——投入(当然这个度需因人而异,如《霸王别姬》中的程蝶衣便是个很伟大的艺术家,他为了艺术,甚至抹杀了自我。也就是说,他为了虞姬,一刀杀了程蝶衣。但是,作为一个正常人,我们应该敬佩他,却不能模仿他)。Fado总是给人以寂寥和感伤,为何?其实我们可以从Isabella中找到答案。

           一个饱受现实摧残的女子,独自站在酒吧角落的昏暗的舞台,低声吟唱。所有的亲人离她而去,岁月夺去了她如花的容颜,甚至,毫无人性的恶徒偷走了她的贞操。世上仿佛没有什么值得她依恋的了,除了她那副依然美好的唱腔之外。看着新的酒客进来了,老的酒客出去了,人来人往,Pub里人声嘈杂。可是,这热闹不是属于她的。现实如此残酷,她拥有的,仅仅是在她舞台上的一方土地,以及她在音乐中建造的一间庇护所(Shelter)。于是,她将她在生活中所遭受的一切灾难、痛苦,全放进她空灵的歌声中。

           FadoIsabella这部电影的结合,是绝配。IsabellaFado作了最完善的诠释,而Fado则将Isabella中所有难以寄托于语言的复杂的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。

     

    小关

    2007.8.27 

    梦云斋小引

    关某一介山野之人,天资愚鲁,性厌学,读书甚少,陋习颇多。但愿苟且于世,不求闻达于人。稀里糊涂混进奥班,身边个个人中之龙,眉宇间,无限雄姿英气,自身仍不思上进,笑曰甘当龙中之虫。试卷批下,祖国江山一片红。安然。真可谓“见了棺材亦不流泪”!

    日转星移,吃饱了玩,玩够了睡,睡醒了吃,此关高中初月虚度。偶见他独倚窗台郁郁然,大为惊讶,暗思:莫是此关良心发现悔恨当初了不成?问之,答曰:“怎么在这里一个月了还看不见有漂亮的姐姐?”顿时无语。别人每日每分每秒在为了考试而勤奋学习,置身题海,此关却是左瞥瞥,右瞅瞅,只为寻他的林妹妹。摇头而去,此关真乃龙中之虫,而且还是一只大淫虫!

    某日中午聚餐,谈笑风生,与先前判若两人。他自述缘由。话说校运会时,此关有幸成为班内摄影队的候补队员,脖上挂着个傻瓜机在一望无际的操场上闲逛,来到沙池旁,瞧了瞧高二高三的男子跳远决赛,感觉愣没劲儿,转身将去,忽见茫茫人海的那一头,墙角边,有一如花少女抱膝而坐,其容姣好。那时,此关之双足则如钉在地上一般再也走不开了。呆了好久,他脑袋里灵光一闪(他脑袋闪的尽是些什么光啊),混在人群当中,一面装作是观赏激烈的比赛,一面举起相机对准他的缪斯女神就是偷拍。“哇,69哎,破纪录了!”人群爆发出惊叹声。此关收拾好器材,好歹从沸腾的人堆里挤了出去。翻看着傻瓜机中的新作,得意地吹起口哨。那种快活劲儿,仿佛是他破了校纪录一样。

    在餐桌上看了看他拍的照片,不由得“咦”了一声,道:“这不就是高三X班的‘追风’吗?她是田径队的哦。”他托着腮,略有所思的样子(正常人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脑袋里又会蹦出些什么怪念头),突然一拍大腿,很庄重地宣布:“此后我称我的教室为‘梦云斋’,与她合称‘梦云追风’。那实在太好玩了。”我差点把即将咽下去的那口饭喷出来。

    后来听说此关还在梦云斋写了两三篇文章,回了一两封书信。

    怎不叫人长叹:“此关,当真无可救药也!”

     

    沉吟的行魂

    2007.4.7下午于草草堂

     
    August 02

    胖子走了

    其实我对肥胖的人一直以来都有偏见,原因是小时候留下的心理阴影。6岁的时候去学书法,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比我大很多的胖男孩,写字的时候,总是抢我的墨水,时不时又给我一肘子的。我极其讨厌他,同时也很看不起他,不单单因为他恃着自己年纪大就欺负弱小,最主要是因为——他字写得很烂,甚至比我那鬼画符的字还要恶心。

    我对肥胖的男性人种是厌恶,对肥胖的女性人种则是恐惧,唯恐避之不及。有一次在饭堂,看到一个d0.8的(即她腰如一圆柱体,其直径大于等于0.8m),我喉咙里恰好有一口饭尚未咽下去,当即有种想呕吐的感觉,拼命忍住,好歹没有吐出来。接着和小源和小策开了个玩笑,说:“其实我可以容忍女人或女孩样貌长得丑一点的(他们很惊讶地看着我这个苛刻的”审美家“)。因为那是生她们的那个人的错,不干她们事(他们“哦”了一声)。但是我绝对不能容忍我的夫人可以压扁我!那简直是噩梦!”

    他们爆笑,问:“那如果你夫人本来很苗条,但后来发福了呢?”

    我一本正经地回答:“我就叫她天天去跑步游泳!做好一切预防措施!”

    Anyway,我最近竟然见识到一个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胖子,他就是陈国辉。他完全扭转了我对肥胖的人的一直以来的歧视。

    之前还不知道这是他给我们上的最后一节课,也是他人生中最后一节NCE(New Concept English)4的课,因此上课的时候并不是特别认真,甚至想睡觉。那个死胖子真是的事先也不说

    他留下一句平淡的“下课”,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。那时心里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一种怅然。

    回家后上了一下网,找了关于他的一些资料,才发现原来他跟我一样也是潮汕人,而且他大三的时候就去NOSNew Oriental School)教英语了。哇塞,大三的时候,有多少人还在象牙塔里游来晃去,成天围着校花转,而他,竟然已经有去NOS的能力了。要知道,想在NOS应聘,不仅要英语一级棒,还要有超人的能力。

    死胖子真的很强,下面我引一段网上的介绍:

    2001年大学三年级起在新东方讲课,教学风格旁征博引,风趣独特。诠释学的狂热喜爱者,每年读书300,且好读各类典籍。学术功底扎实厚重,讲课内容极其实用广阔,教学风格旁征博引,风趣独特。经历某些事情之后,常觉得人生一卷、一灯、一茶、一饭足矣。为人重情谊、轻生死,快意恩仇,平静中求心神致远

    一卷、一灯、一茶、一饭,那是一种何等超脱的境界!

    我一直自恃自己博闻强记,然而直到我碰见陈胖子的时候,我才发现,原来自己是如此无知。

    我读过的书的数目,恐怕比胖子的零头还要少;我涉猎的方面(除数理化外),只不过是胖子的冰山一角。

    但是,胖子并没有说他自己看书如何多如何多云云,相反,他一直抱着一种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心态来看这个世界,正如他说,读书多应如不识字之人。

    胖子还喜欢说这句话:“莎士比亚说过,土鳖 or not 土鳖(To be or not to be), that is a question.”他并不认为一个人是不是土鳖不在于读书多不多,而在于他有没有 the taste of knowledge. 即便一个人读书再多,但他只是盲从而没有鉴赏的能力,他也只是一个比其他人多读几本书的土鳖而已。现在我发现,他这句话的应用范围远不仅此。

    按照我的标准,他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大学者,而且也是我见过的人中唯一一个配得上这个称号的人。可能我这个苛刻的“审美家”的标准有点低吧!不过,有谁胆敢站出来,对他说,“我读的书比你多,我的英语比你牛,我的身材比你胖

    我真的感到自己很幸运。我在NCE碰到的老师都是最好的老师,如戴愫,陈芃等等,现在又多了个胖子。

    虽然他不教NCE4了,但是以后IELTS,GRE这些我在三年内应该会去上的。我的基本目标是大学一年级之内最起码把TOEFLIELTS搞定,然后把GRE留到大二,大三就出来混口饭吃。所以,日后还会见面的!

    不过最可恶的是,死胖子竟然连歌都没唱就走了岂有此理,下一次我要到新东方校长那儿投诉他!